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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换货规定

金典承诺符合以下情况,由产品售出之日(以实际收货日期为准)起7日内可以退货,15日内可以换货,客户可与金典办公的361客服中心联系办理退换货事宜。
  • 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即国家三包所规定的功能性故障。
    经由生产厂家指定或金典361售后服务中心检测确认,并出具检测报告。
  • 到货时物流损坏或缺件情况
    物流损坏指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坏、漏液、破碎、性能故障,经金典361服务中心人员核查情况属实(期间可能需要快递人员证明或要求您提供实物照片等,以便售后服务人员快速做出判断及时处理),无条件办理退换货事宜。
    :如您验收货物时无异议,我们将不承担产品损坏、短缺、脏污、数量或型号等与订单不符的退换货义务。
  •  在商品无任何问题情况下,金典承诺:由您实际收到货物日期起7日内,只要未使用不影响二次销售,都可以全额退货。金典办公所售均为全新品,为保护消费者利益,以下情况视为影响二次销售:
    A、产品通电、过水、插入卡槽等已使用;
    B、手机、相机、笔记本产品原厂包装打开或安装电池开机启动;
    C、密封产品原包装打开;
    D、高值品原厂封签移位、撕毁。

判断实际收货日期规则:

  • 金典物流配送或者金典361部上门服务的订单:以客户实际签收日期为准;
  • 非金典配送的订单,按照第三方物流、快递平台显示的实际到货日期为准。如果第三方合作伙伴不能有效返回签收日期,则金典361客服中心根据距离等因素和客户人工确认实际到货日期。

特别说明,以下情况不予办理退换货:

  •  任何非金典办公出售的商品;
  • 对于过保商品(超过三包保修期的商品);
  • 未经授权的维修、误用、碰撞、疏忽、滥用、进液、事故、改动、不正确的安装所造成的商品质量问题,或撕毁、涂改标贴、机器序号、防伪标记;
  • 商品的外包装、附件、赠品(券)(需要和主商品一起退换)、说明书不完整,(券)发票缺失或涂改;
  • 密封产品原包装打开(如一次性封贴或者胶条封箱被拆开)。
  • 客户不能提供原始购物凭证;
  • 促销活动的赠品无质量问题,不能进行退换。
  • 家具商品无质量问题不可退换货。

温馨提示:

  • 凭金典办公发票,所有商品都可以享受生产厂家的全国联保服务。为了享受商品的正常质保,我们建议您将发票开具为商品明细。
  • 图片及信息仅供参考,不属质量问题。因拍摄灯光及不同显示器色差等问题可能造成商品图片与实物有色差,一切以实物为准。
  • 由于您技术水平、使用环境限制造成的误报以及实际情况与您描述不符,金典办公将不予受理,按原地址返回的运费由您承担。
  • 礼包或套装中的商品不可以部分退货,有绑定赠品的主商品要将赠品一同进行退换货。
  • 当您需要退换货时,请您准备好商品、商品附件、赠品、产品原厂包装、发票和厂商出检报告(仅限3C产品)。
  •  如果客户希望退换在金典办公所购商品,必须提供购买该商品时的销售订单号。在客户签收的 “商品出库单”上可以查到该订单号。客户也可以在“订单查询”功能中查询该产品的采购订单, 采购订单中的订单号与销售订单号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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